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节能管理工作,实施清洁生产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保护和改善环境,降耗增效,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,日前,华能集团公司制定颁发《节能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狠抓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,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基层企业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。
华能集团实行集团公司—区域公司、产业公司—发电企业三级节能管理,各级行政正职为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,并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和三级节能管理职责。《办法》从基础管理、运行管理、检修管理、燃料管理、节水管理、节油管理、热力试验管理、基本建设管理等8个方面提出了65条具体落实措施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集团公司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,将节能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评价考核体系,作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,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进行奖惩,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绩效和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挂钩。列入国家和地方政府节能行动、未完成责任书中节能目标(包括各年度分解目标和总目标)和要求的单位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考核制度,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。